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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擬修法 終結工業住宅

更新日期:2011/08/15 20:03 

(中央社記者蔡沛琪、王鴻國新北市15日電)新北市政府城鄉局今天公布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」草案指出,主要規範工業區各項商業使用總面積不能超過單一建築基地總面積10%,有助終結「工業住宅」亂象。

新北市城鄉發展局下午公布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」草案,主要內容將工業區申請商業設施的比率由原本的50%降為30%,並規範各項商用總面積不得超過單一建築基地總面積10%。

城鄉局表示,「工業住宅」是業者依「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」乙種工業區使用規定,以「一般商業設施」的一般事務所及零售業、服務業、餐飲業等用途推案,最後卻以一般住宅出售。

城鄉局指出,工業住宅屬於違規使用,戶數較多,但也可能造成社區的公設和綠地較少、周邊環境為工業區等問題。還可能衍生貸款成數偏低,難以轉手出脫、易產生消防公安及消費糾紛等問題。

為避免業者再走法令「後門」續推工業住宅,新北市新訂降低工業區商業設施比率、限制單一建築基地商業使用面積比率、廁所集中設置等「關後門」條款。

城鄉局副局長曾志煌說,希望藉此避免業者「掛羊頭賣狗肉」,違規使用工業區用地。
根據城鄉局的統計,新北市列管工業區內已領得建照、未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案件共108件,面對現有的工業住宅,城鄉局表示,將輔導建商以繳納代金、捐地等方式回饋,讓建案就地合法。

城鄉局強調,草案還明定住宅區內不得設置飲酒店,並調降土地使用分區建蔽率及部分專用區基準容積率、提高建築基地透水率,推動綠建築分級及獎勵容積比率,以保障居住安全和生活環境品質。10008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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